民政部等 8 部门 66 号文:14 项举措培育养老服务经营主体
《关于培育养老服务经营主体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》围绕品牌化、市场化供需对接、科技赋能、要素扶持提出 14 项举措,重点支持养老服务机器人、智能监测设备、康复辅具研发与规模化应用。
来源:民政部等 8 部门 · 民发〔2025〕66 号
《关于培育养老服务经营主体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》围绕品牌化、市场化供需对接、科技赋能、要素扶持提出 14 项举措,重点支持养老服务机器人、智能监测设备、康复辅具研发与规模化应用。
来源:民政部等 8 部门 · 民发〔2025〕66 号